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和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尽快组建工会组织,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建立工会组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七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有协助职工和上级工会在本单位建立工会并支持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的义务。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有会员十人以上或者有职工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自设立或者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用人单位会员不足十人的,可以与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其他用人单位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二、建会意见
请符合建会条件的企业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与企业所在街道总工会联系,就工会组建工作进行对接。如在筹建工会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尽力帮助解决。
具体工会组建流程可进入“深圳市总工会”官网,点击“办事指南”——“工会组建(换届)规范化程序”查看。网址:深圳市总工会 szzgh.org
三、联系方式:
- 福田区总工会 0755-82928184
- 罗湖区总工会 0755-25603862
- 盐田区总工会 0755-22726906
- 南山区总工会 0755-26542103
- 宝安区总工会 0755-29996783
- 龙岗区总工会 0755-28900280
- 龙华区总工会 0755-23332983
- 坪山区总工会 0755-28398919
- 光明区总工会 0755-88212797
- 大鹏新区总工会 0755-28333644
- 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工会 0755-22100518
- 市工交工会 0755-88135026
- 市财贸金融工会 0755-88135125
- 市建设工会 0755-88135181
-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 0755-88135132